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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设立电影发行单位?

时间: 2013-09-30 21:24 来源: 电影管理条例 作者: 江南 点击:

 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、电影放映单位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  1.有电影发行单位、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、章程;

  2.有确定的业务范围;

  3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;

  4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、场所和设备;

  5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 行政部门提出申请;设立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,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。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 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批准的,发给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》,申请人应 当持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,依法领取营业执照;不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
(摘自:《电影管理条例》)

(责任编辑:江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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